2010/08/18

稅制應扮演經濟領頭羊

拚經濟至少需要兩個互利共榮的元素,一是資金,一是稅制。有投資機會,沒有資金不 行;空有資金,沒有誘人的租稅條件,也會讓資金打退堂鼓。「輕稅、簡政」是投資人心目中的稅制聖經,政府要在兼顧稅收與吸引投資間取得最大公約數,需要的 是眼光放長、布局精準。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(ECFA),宣告台灣決定走向更開放的道路,但投資總稅負仍較星港高出一到八倍的包袱,無疑將使後 ECFA時代拚經濟的力道打折。遺贈稅、營所稅雙降後,吸引資金長駐台灣的下一步稅改計畫在哪裡,需要政府儘早籌劃。
香港2008年取消紅酒稅,二年後超越英國,與紐約並肩站穩全球兩大紅酒交易市場 的地位。香港政府損失約港幣4億元的紅酒稅收,換來紅酒進口值五倍的成長,更多國際拍賣會在港舉行,人潮、消費與就業機會倍增。被犧牲的紅酒稅成了帶動香 港紅酒市場的領頭羊,港府坐收的不只是數倍於紅酒稅的收入,創造商機及雨露均霑的經濟利益,讓人人是贏家的本事,才是光芒所在。
降稅,有人看到損失,有人則看到機會。高價紅酒是富人才能擁有的財產,香港取消紅 酒稅,也曾面臨連酒商都質疑的公平爭議,但執政者義無反顧的改革擔當,驗證改革稅制必須放大全局衡量,才能看出得失;只要目標明確,例如讓香港成為全球最 大的紅酒交易市場,取消紅酒稅的經濟效益,就不會只由財團或金字塔頂的貴族獨享。
馬政府推動不少租稅改革,最受關注者,莫過於去年大降遺贈稅率為10%及今年起營所稅率調降為17%。遺贈稅與營所稅先後調降,看似不同的兩件事,卻存在環環相扣的關係,都是為爭取國際間流動的龐大資金,願意選擇台灣做為停靠站。
然而,台灣實施兩稅合一,採用股利設算扣抵法,企業分配給股東的股利,個人綜所稅 才是最終稅負,目前最高稅率是40%;香港及新加坡也施行兩稅合一,但採取更有利的股利免稅法,星港綜所稅率分別是20%與16.5%;香港不課遺產稅, 台灣與新加坡各課10%。投資人會把資金放在那裡?簡單比較稅負,假設有1億元資金同時投資三地,各自獲利1,000萬元,試算三地遺產稅及所得稅後,台 灣的總稅負是新加坡的1.14倍、香港的8.85倍(台灣是所得稅400萬及遺產稅1,060萬,新加坡是所得稅200萬及遺產稅1,080萬,香港僅所 得稅165萬)。資金會向那裡移動,稅制決定了一半。
後ECFA時代,稅制必須相對提供開放的籌碼,才能支撐經濟起飛的力道。調降遺贈 稅或企業所得稅,確實能夠引起國際資金的青睞,但不足以讓資金選擇台灣為其祖國。台灣的租稅競爭力仍然不及星港,吸引資金停泊台灣還需要臨門一腳的此刻, 稅制改革卻似劃下句號。政府必須要有警覺,香港紅酒稅能夠以小搏大,重點在不拖泥帶水、一步到位,台灣要拚經濟,稅制改革又豈能只做半套。
星港台的經濟發展利基各不同,但同處亞洲,都希望把握中國崛起的機會。在外資眼 中,星港都是能夠提供友善稅制的地區,台灣要抓住外資的目光,還需要對稅制做更多努力。調降遺贈稅與營所稅只是入門,在國際間流動的資金仍會觀望,如果不 能激發資金長期投資台灣的意願,兩稅雙降只會誘使資金來台短期炒房、炒股。
迎接後ECFA的黃金十年,執政者提出許多經濟願景,卻獨缺稅制配套。貿易自由化連帶掀起的全球租稅競爭力大戰,政府不宜等閒視之,更沒有條件在此刻歇手。稅制是領頭羊,還是絆腳石,繫乎當政者一念之間。

【2010.08.18 經濟日報╱社論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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